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296.7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453,109股,其中回购专户的股份3,564,946股,回购专户的股份于2022年3月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毕,故以总股本1,804,453,109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316,560.6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0.2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日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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