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65,015,301.51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6,044,062.42元,按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2,454,957.69元,2021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85,669,764.7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94,253,33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563,333.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并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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